关于四季度州直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的提示

      根据2018年州直单位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和巡视巡察有关要求,现就四季度州直单位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提示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周五集中学习和干部网络在线学习、党员自学等形式,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向黄群、宋月才、姜开斌、王继才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湘组〔2018〕81 号)等,组织专题学习讨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四个自信”、树牢“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认真开展前三季度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回头看结合一、二、三季度工作提示、季度实地核查主要问题反馈清单和阶段性工作,认真开展“回头看”,重点对照落实支部学习、“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基本制度和发展党员、党组织按期换届、党费收缴、党组织关系管理等日常工作自查自纠,严格销号管理。

三、认真做好年度党组织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和州政府目标管理工作梳理。对照《关于<印发2018年州直单位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州组发[2018]5号)、《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考核办法》(州廉责办发〔2018〕1号)、州人民政府《关于对2018年主要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的通知》(州政发[2018]8号)等文件要求,认真梳理年度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做好市州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前期准备工作。

四、认真做好层级管理工作。根据州组发[2018]5号文件规定,2018年州直单位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述职评议考核工作考核采取量化各积分方式,日常管理、实地核查、民意调查、述职测评分别占20%、50%、10%、20%。其中日常管理和述职测评工作方面,31个直属单位党组织由州委组织部、州直工委负责,其他副处级以上单位党组织由相关18个直属机关党委负责;各直属机关党委按照层级管理要求,认真做好督促指导工作。

五、严格党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主题党日等基本制度。严格规范支部主题党日,主题党日每月开展一次,时间不少于半天。坚持按月召开支委会、成立党小组的按月召开党小组会,按季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按要求由党员领导干部或支部书记上好党课;认真组织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和组织生活会前谈心谈话,按每半年不少于1次要求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严格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按上级统一部署,做好2018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相关准备工作。

六、认真围绕党支部“五化”建设推进党建标准化建设。按照州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全州农村等八个行业领域党支部“五化”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州组通[2018]51号),制定各单位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支部任务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认真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争创州直党建示范点,推动机关党建标准化提质升级,加快支部设置标准化、组织生活正常化、管理服务精细化、工作制度体系化、阵地规范化建设。按照2018年党支部“五化”建设整体达标率达30%要求建设一批州直“五化”建设达标示范党支部,并于10月31日前上报2018年州直单位“五化”建设达标示范党支部台账。扎实推进机关党建“1+1”促脱贫攻坚工作,抓实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工作,做好党内帮扶和党内帮扶资金发放工作。

七、严格发展党员工作。发展党员工作必须突出政治性,突出重点群众和领域,严格发展政策、严格发展程序。坚持政治标准,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严格发展党员工作。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必须严格按照补办程序与要求办理;对照《发展党员工作主要程序》要求,认真自查整改2016年以来新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规范发展党员材料、严格发展党员程序,并于10月26日前按年度及时上报2016年度以来发展党员工作台账。

、严格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工作。根据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和中组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17〕5号)等规定,规范党费收缴,党员自觉、按月、足额上交党费,基层党委于12月20前按留存比例及时结算上缴2018年度党费。严格管理使用,坚持专款专用,严格党费使用范围、项目和标准,规范党费财务管理、凭证管理和会计核算。

九、认真做好机关党建信息化工作。根据支部调整、党员异动等,及时做好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维护运用工作,及时维护录入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吸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以及支部调整设置、支部成员变动等数据组织开展好红星云关注运用工作,及时上传相关资料,运用好学习园地、网上支部等,展示支部工作动态。

十、认真做好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按照中央第八巡视组交办巡视整改工作和省、州委巡视巡察工作交办工作任务,对标对表、立行立改,认真整改。

十一、认真谋划2019年州直机关党建工作。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巡视巡察和整改工作,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州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全州党支部“五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全州农村等八个行业领域党支部五化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党内生活基本制度,谋划好2019年州直机关党建工作和党支部工作。

 

                                                                             中共湘西自治州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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